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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輔導 陳俐璇 - 一般公告 | 2017-06-27 | 點閱數: 866

一、依據本市106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訂於本(106)年8月16日(星期三)至18日(星期五),假本市文賢國中辦理,參訓人員為近3年本市初任教師(含教甄及市外介聘者,不含專任輔導教師),另校內教師皆未具輔導知能者(E類)務必派員參訓,請轉知前開教師於106年8月5日(星期六)前至學習護照系統(研習代號:201620)報名參加。無法使用學習護照系統報名者,可填妥本案計畫(如附件)之附件二報名表傳真報名,並請致電承辦學校文賢國中輔導室確認。

三、相關規定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