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106年12月18日第4屆第1次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推動小組會議決議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規定辦理。
二、旨揭訓練課程內容說明如下: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二)辦理時間:107年1月24日(星期三)上午9點至下午4點。
(三)辦理地點:本府永華市政中心11樓訓練教室。
(四)參訓對象:本府各局處(含所屬二級機關)、各區公所至少應指派1人(管理公共館舍承辦人員)優先參訓,本市各級學校人員自由報名。
三、請各機關(單位)依業務需求指派適當人員參訓,並請參訓人員於107年1月22日(星期一)前完成報名(網址:https://goo.gl/forms/T1tSwunjRNj5eaP23)
四、每場次訓練核予公務員終身學習時數、社會工作師、教師研習時數各3小時,共計6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