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9月5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二)字第1070992003號 主旨:轉知教育部有關,退休公務人員或其遺族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之請領退撫給與疑義ㄧ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8月31日臺教人(四)字第1070141312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文影本及附件各一份。
進階搜尋
link to https://sites.google.com/apps.tn.edu.tw/freshmen \ title=安平國小招生專頁 安平國小招生專頁
link to https://dengue.tn.edu.tw/Index.html \ 教育局登革熱防治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