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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育銘 - 一般公告 | 2018-12-27 | 點閱數: 556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12月20日臺教學(六)字第1070222214號函轉國防部107年12月17日國政文心字第1070011500號函辦理。
二、國防部訂於108年4至7月份期間區分4梯次搭乘軍艦前往太平島實施旨揭研習活動,全程共計9日,援例開放各縣市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課程之國中小學教師參加第4梯次研習營隊活動,以強化全民國防之基本概念及知能。
三、相關資格及報名作業說明如下:
(一)參加教師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國中、小學教師。
(二)報名時間:自即起至108年1月25日(星期五)止,免備文逕送報名表、活動人員名冊及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相關佐證資料(請併送紙本資料及電子檔各1份)至本局學輔校安科(黃清瑩科員),以利彙辦。
(三)本案採不連續參加為原則,由本局推薦國中及國小教師各1至2員,如報名人數超過推薦人數額度,將由本局進行初步審查後薦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