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下學期課後照顧班 報名期間:2025/12/29 09:00 ~ 2026/01/23 16:00
臺南市安平國小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課後照顧班招生簡章
一、服務內容:依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辦理,提供以生活照顧及學校作
業輔導為主之多元服務,以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支持婦女婚育及使父母安心就業。
二、服務對象: 本校一至六年級學生。
三、上課日期: 開學當日 115 年 2 月 23 日 起 至 6 月 29 日 止 。
四、任課教師:敦聘校內外之合格課後照顧 教師 。
五、開班人數:每班上限以 25 人為原則, 如單一 班別 報名人數未達 15 人,則該 班別 不開班。
六、上課地點: 課後照顧班教室 各班別教室位置於開學日另行通知
七、服務費用
1. 一般學生 依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 收費標準計費(教師鐘點費×上
課總節數÷ 0.7 ÷學生數); 報名表所列金額為預估繳費金額 (15 人),實際收費金額將視確定參加
人數調整。
2. 低收入戶、原住民及身 心障礙 學生 免費參加,需 繳交證明文件影本。
3. 情況特殊 學生: 填寫「情況特殊學生參加兒童課照顧服務補助經費申請暨證明表」, 審查通過後
可減收費用。 中 低收入 戶 減收 費用 70%,其餘減收 費用 5 0% 。
4. 參 加課後照顧期間, 若 有報名參加 校內外 社團 、 安親班、 學習扶助等 需提早離開或
請假 者 恕 不退費。
八、報名事宜:
1. 報名期間 114年12月29日(一)上午9:00起至115年1月11日(日)下午4:00止,採線上報名。
報名網址
https://www.apps.tn.edu.tw/modules/kw_club/
2. 請自行上 學 校網 站 首頁公告 確定是否 開班成功與 錄取。
3. 學期 中轉入或突 有需求之學 生 需 視 該 報名班 別未額滿, 始 可報名參加 。
九、注意事項
1.分兩期收費,本校將於 學期初與學期中 發下繳費單,請家長於期限內依說明繳費。
2.繳費後, 若學期中退出課後照顧班者, 按 剩餘 節數退還 鐘點費(所繳費用之 70% 。 如 遇不可抗力
之因素,如颱風假或政府臨時宣佈停課 等 則 依規定退費。
3.錄取 者 於 確 定開班後會發放上課通知單。
若有問題,請於學校上班時間聯絡輔導室鄭老師06-2996735#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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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安平國民小學114學年度第2學期課後照顧班開課班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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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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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 |
年 班 座號: |
□男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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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聯絡人 |
順位一 稱謂: 姓名: 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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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位二 稱謂: 姓名: 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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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勾選 |
班 別 |
每週上課日 |
上課時間 |
全期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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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一年級】下午課後班 |
週一、三、四、五 |
12:40-16:00 |
6,7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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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二年級】下午課後班 |
週一、三、四、五 |
12:40-16:00 |
6,7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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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三年級】下午課後班 |
週三、五 |
12:40-16:00 |
3,1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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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四年級】下午課後班 |
週三、五 |
12:40-16:00 |
3,17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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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五年級】下午課後班 |
週三 |
12:40-16:00 |
1,7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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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六年級】下午課後班 |
週三 |
12:40-16:00 |
1,5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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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一二年級】四點課後班 |
週一、二、三、四、五 |
16:00-17:30 |
6,5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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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三四年級】四點課後班 |
週一、二、三、四、五 |
16:00-17:30 |
6,5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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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五年級】四點課後班 |
週一、二、三、四、五 |
16:00-17:30 |
6,5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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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六年級】四點課後班 |
週一、二、三、四、五 |
16:00-17:30 |
6,0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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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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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安平區安平國民小學 「第四類情況特殊學生參加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補助經費」申請暨證明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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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年度: 學年度第 學期 請勾選 □導師認定 □中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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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學生 |
班級 |
年 班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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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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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絡 方 式 |
聯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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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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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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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申請人之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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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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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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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員 |
親屬稱謂 |
姓名 |
職別 |
家 庭 經 濟 狀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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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 文件 |
□失業證明。 □重大傷病證明。 □導師證明。(請導師在家經濟狀況欄位詳加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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級任導師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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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
情況特殊學生,可申請補助,由學校羈實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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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初審意見 |
□通過 □不通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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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 : 處室主任: 校長
安平國小
2026-01-10
午餐
資訊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