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6日臺教社(三)字第1152401255B號函辦理。
二、另本次實施要點修正重點,摘述如下:
(一)第6點:增訂相關參選限制。
(二)第8點:增訂獎金額度。
(三)第9點:增訂推薦單位即時通報、撤回推薦機制及審查階段事蹟不實或違法之適用規定。
三、貴機關擬推薦參加本市115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初審之案件,請於115年6月29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送)達: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社會教育科(地址:730201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南瀛大樓6樓),電子信箱:wshgreen@mail.tainan.gov.tw,電話:(06)299-1111分機6131王小姐,以利本市進行初審,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四、檢附旨揭修正要點及推薦表件如附件。
五、前項要點及推薦表件可至教育部網站/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布告欄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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