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缺額性質與名額:自然長期代理教師
(一)侍親留職停新缺(試教科目:自然)正取1名,備取 1-2名
二、聘期:報到日至116年01月31日
三、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四、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餘項請參閱附檔。
若有疑問,請洽本校教務處教務主任06-299673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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