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表揚各項學藝參賽優秀學生作業要點」辦理。
二、為鼓勵本市各公私立高中、國中及國小在體育競賽表現優秀之學生,將預計於110年6月中旬舉辦表揚活動,表揚109年5月至110年4月符合上開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
三、全國賽、國際賽獲獎學生已接受市長表揚者,請勿再送件。
四、紙本資料採2階段收件,各階段未於期限內送件者,不予受理且不得補送件:
(一)第1階段:109年5月至110年3月底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學生,請於110年3月26日(星期五)前送件到學務處。
(二)活動表揚對象為110年4月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學生,請於110年4月23日(星期五)前送件到學務處。
六、請送件者先進行初步審核與核章,並將彙整後之自我檢核表(附件2)、申請名冊(附件3)與佐證資料影本送達學務處體育組,逾期恕不受理。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