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10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二)字第1101373670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亡故支領月退休金教師如無合法之遺屬一次金領受遺族,得否由實際辦理其喪葬事宜之其他親屬,檢據向原服務學校申請核銷喪葬費用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9日臺教人(四)字第1100139537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文影本1份。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