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二)字第1110541723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有關已退休教職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給付金額,業經行政院、考試院於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1日臺教人(四)字第1110036441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文影本及附件各1份。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