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30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社字第1110697037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發布之「師鐸獎評選及表揚活動實施要點」第三點、第七點、第八點,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5日臺教師(三)字第1112600683A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發布令及修正規定各1份。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