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1110711990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偏遠地區學校專案聘任教師甄選聘任辦法」第8條、第13條、第17條修正發布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62788D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