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要點,以協助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發向上精神。
二、補助對象為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校,符合清寒條件之原住民學生。本要點所稱清寒係指家戶年所得總額50萬元以下者。
三、補助條件如下:具低收入戶身份之原住民學生應請領學產基金會學生助學金。惟不符學產基金會申領條件之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得申請本助學金補助。
四、補助額度:國民小學原住民學生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五、申請:申請本助學金應於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填具申請書向就讀學校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