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111年度災害防救管理及防災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推廣防災戶外教育校外教學,補助本市偏遠地區國小至本市防災教育場館進行體驗,並結合國防文物古蹟巡禮,辦理一日戶外教育活動,為充分運用本市防災及全民國防教育資源,本次特將申請對象調整為全市性國小,目前尚有名額,請有意願學校依限申請(111年上半年已申請過之學校請勿重複申請):
(一)辦理期間:111年9月19日(星期一)至11月30日(星期三),週一至週五。
(二)實施方式:請貴校至少擇本市1處防災教育場館及1處國防教育場館,辦理1日戶外教育活動(地點可參考附件1)。
(三)補助經費項目如下,補助總額每校1萬元(請於經費概算表編列足額,勿低於補助金額;如超過補助金額,超過部分請貴校自籌):
1、租賃車資。
2、保險費(係指學生旅遊平安險,因教職員工已提撥公保或勞保,爰不再補助教職員工)。
3、印刷及裝訂費。
4、餐費(80元/人)。
5、雜支(限6%,約560元以下)。
(五)如貴校擇訂之場館需付費,門票請貴校自籌,門票不列入本局補助項目。
(六)申請:
1、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1年9月26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請檢附書面及電子資料申請:
(1)書面資料:請依附件2及3之範例格式撰寫「申請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核章正本)」各1份,免備文寄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輔校安科洪卿瑜小姐」(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7樓)。
(2)電子資料:請將「申請計畫書word檔」寄至mocca.hong@gmail.com。
三、因應疫情,戶外教育期間,請各校務必完備各項師生防疫措施。
四、倘有相關詢問事項,請洽本局學輔校安科洪卿瑜,聯絡電話:06-2991111分機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