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4月11日臺教學(五)字第1120036934號函辦理。 二、旨揭「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112年4月11日以院臺法字第1121006823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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