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防疫仍為二級警戒,若有發現補教業者於學校周邊發送傳單或物品,請協助先予勸離。
學務-衛生 2021-08-31 · 李彥慧 · 一般公告 · 點閱數:392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110年5月21日南市衛疾字第1100085427A號公告續辦。
二、為落實防疫政策並維護國民健康,避免近距離接觸增加傳染風險,請學校留意上放學期間校園周邊情形,如有業者發放傳單及物品,請協助勸離。
三、請各校配合市府防疫規範,如經勸導仍能未遵守上開規定,請填寫查核單及檢附文宣等佐證文件寄送本局續處。
四、檢附查核單1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