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議員林美燕服務處113年3月7日(113)南議燕字第11302070001 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
(一)領有區公所核發之低收與中低收入證明者。
(二)學業成績〈一般學科-領域〉:學期總平均成績與前一學期總平均成績比較有進步者且經導師認可綜合日常表現良好者,頒發獎助學金。其中進步1-5分者,頒發1000 元獎助學金;進步6-10 分者,頒發1500 元獎助學金;進步10 分以上者,頒發2000 元獎助學金。
三、申請期限:113 年3月15 日(五)前由學校提出申請,送至市議員林美燕服務處(南區國民路189 號),聯絡人呂特助06-2881698。
四、申請證件:
(一)填具申請書。
(二)區公所核發低收與中低收入證明書。
(三)學期成績證明(含111年第2學期與112年第1學期)。
五、審查及給獎方式:由兩會審核評定得獎學生名單,擇日通知各校共同召開記者會,會後頒發獎助學金,請各校於期限內申請。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