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應行政院訂定之「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以下簡稱懲處原則),各校應加強宣導赴陸、港澳(含過境轉機) 應完備相關申請通報手續,另自115年7月1日起,針對違法(規)人員,將依前開懲處原則予以懲處。
二、有關具公務人員身分之人員(含校長及教師兼任行政教師)赴陸、港澳,應依規定申請,如有違法(規)之情形,請依前開懲處原則辦理,相關程序說明如下:
(一)赴大陸地區者:應於出境前填具「赴大陸地區申請表」,經服務學校核准後影送學校權責單位留存,校長部分另函報本局核准;返臺後應填具「赴陸人員返臺通報表」,並影送學校權責單位備查。
(二)赴香港、澳門地區者:應於出境前填具「赴港澳地區通報表」,經服務學校核准後影送學校權責單位留存,校長部分另函報本局核准;若因公務需與特定人員會晤或聯繫,應填具「赴香港或澳門會見或聯繫特定身分人員通報表」;請假單應檢附大陸委員會「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畫面。
三、陸委會已製作宣傳圖卡及更新該會官網「公務員赴陸專區/Q&A( https://www.mac.gov.tw/CSGTC/News.aspx?n=CEE979ACE3148043&sms=CF6C48CEFB93A5EE )。
安平國小
2025-11-24
午餐
資訊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