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主任 侯淑芬 - 法令規章 | 2019-04-01 | 點閱數: 502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29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1080352954號
主旨:有關本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一案,詳如說明,請惠予轉知所屬學校,請查照。
說明:
一、本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介聘事宜,均悉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規定辦理。(前開規定可至本局課程發展科之法令規章區下載,網址:http://boe.tn.edu.tw/boe/wSite/lp?ctNode=398&mp=21&idPath=393_398)
二、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本市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校內其他教師職務。
三、另本市辦理實驗教育計畫之學校,計有仁德區虎山實驗小學、新化區口埤實驗小學、七股區光復生態實驗小學、新營區南梓實驗小學、安平區西門實驗小學、關廟區文和實驗小學、南區志開實驗小學等7所實驗學校,若對前揭學校有興趣之教師,請逕洽學校瞭解辦理實驗教育之內容。
 

:::

站內搜尋

安平國小午餐資訊 安平國小 2025-08-18 午餐 資訊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當天不供餐,或尚無該日資訊!

點此可至校園食材登錄平臺觀看詳細資訊

重新擷取資料

即時空品站

紫外線觀測

溫度分布圖

衛星雲層圖

雷達回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