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辦理。
二、本案申請條件及標準如下:
(一)申請條件: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就讀本市國民中小學之清寒學生。
1、國中: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並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者,當學期未有曠課,且記過及累計
三支警告以上者(請附出缺勤及獎懲記錄)。
2、國小:各領域學習課程之學期評量結果均優等(九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者(請附出缺勤記錄)。
3、適用對象:
(1)低收入戶學生。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
(3)中低收入戶學生。
(4)家庭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之學生。(需有國稅局開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四、請於113年9月4日前向教務處註設組提出申請。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