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1月21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505117號函辦理。
二、為獎勵及表揚對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者,教育部自112年度起以2年為週期辦理旨揭獎項,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獎勵對象: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關、機構、學校、教保服務機構、法人或團體。
(二)申請、推薦之程序與時程:
1、學校及其校內人員:由學校向本局申請。
2、與學校合作之團體及個人:由學校向本局申請。
3、申請者請於114年3月7日(星期五)前,填具推薦表、彙整繳交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函送本案承辦人:陳蔚平教師收。
(三)受推薦者應具下列之一條件:
1、從事本土教育之傳播、推廣,對促進終身學習,有具體而長遠之影響。
2、從事本土教育論述、調查、研究或出版,有創新卓見。
3、開設或辦理本土教育相關課程、教學、教材或著作,提升教師專業知能著有成效。
4、捐資成立有形之本土教育相關設施,或於推廣本土教育上,影響深遠。
(四)申請及推薦之原則及限制:
1、申請及推薦之事蹟應具有積極鼓勵基層、全面推展本土教育活動之功效,且符合「推展貢獻」之精神。
2、曾得本獎項者,5年後始得再申請或接受推薦。
3、推薦單位應本審慎客觀原則,深入查證、評析推薦事蹟。
4、本獎項係源自教育部本土教育會之提案,依迴避原則,現任本土教育會相關職務者,不受理推薦或申請。
5、地方政府為推薦機關,非屬申請者或受推薦團體之範疇。
6、本獎係鼓勵及表揚對本土教育推展有顯著貢獻之人士或團體,如主要屬本土語言推動者,教育部另設有「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建議另循該獎項之申請或推薦管道。
三、如對本案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洪小姐,連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72,電子信箱han1014nut@gm2.nutn.edu.tw。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