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71418228號
主旨: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之保險費率,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重行就被保險人適用年金與否釐定不同費率,自108年1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
說明:
一、依銓敘部107年12月14日部退一字第1074673209號函及107年12月14日總處給字第107005820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各一份。
二、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7年12月7日會銜重行釐定公保之保險費率如下:
(一)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調整為8.28%。
(二)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調整為12.53%。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