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160302號公告
一、初試監考講習與試務工作期間,請惠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
二、初試講習時間與注意事項如下:
(一)第一次講習:109年6月17日(星期三)14:00,地點:崇學國小崇學館(資訊如附件5)。
(二)第二次講習與考場布置:109年6月25日(星期四)9:00,地點:各考場(資訊如附件6)
(三)初試監考工作人員(資訊如附件1~5與附件7),上述兩次講習均需參加。
(四)初試當天:109年6月26日(星期日)6:50~11:40,地點:各考場(資訊如附件6)。
(五)擔任本次教師甄試初試工作人員,津貼包含講習費(200元)與監考費(1,000元),共計1,200元,未支領津貼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記嘉獎一次。
(六)因崇學國小校內停車空間不足,僅提供機車停放,煩請參與研習的師長,盡量共乘或搭乘公共交通公具。
備註:
本校工作人員均分配於崇明國中考場監考(請參附件),第二次監考人員講習暨考場布置均須參加,請參附件。並由人事室統一辦理公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