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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侯淑芬 - 一般公告 | 2020-07-06 | 點閱數: 275
主旨:為協助身心障礙教師克服工作障礙,學校及教師可向本市勞工局申請職務再設計服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2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90076075號函辦理。
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業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3條及第37條第1項規定訂有「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學校及教師如有相關需求,請妥善利用相關資源向本市勞工局諮詢職務再設計服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務再設計網站網址:https://jobacmd.wda.gov.tw/DJOB_WEB/)。
三、檢附原函影本及地方政府職務再設計聯繫窗口資訊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