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1年5月31日府農動字第1110707576號函辦理。 二、自111年5月20日起自非洲豬瘟疫區國家(如附件),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者,第一次被查獲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第8款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二次(含以上)被查獲者處新臺幣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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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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