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表揚申請之紙本資料採2階段收件,申請期程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第1階段:
1、申請對象:112年5月1日起至113年3月31日止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學生。
2、收件日期:113年3月1日起至113年3月31日止。(校內收件日至3/25止)
(二)第2階段:
1、申請對象: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4月30日止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學生。
2、收件日期: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5月1日止。(校內收件日至4/25止)
有意申請者請備妥相關資料(申請單、自我檢核表與相關佐證資料影本)送學務處體育組,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