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0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120850544號
主旨: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第二點、第六點及第五點附件,並自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原則」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