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4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專字第1121003333號
主旨:本市所屬學校及幼兒園未兼行政職務代理教師寒、暑假期間核給公假自主進修、備課等事宜,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確保代理教師權益,本市在核實給薪的原則下,所屬學校及幼兒園自112年2月21日起得核給代理教師全學年聘期。
二、教師為專業工作者,需持續在職進修成長以支持學生有效學習。爰為鼓勵代理教師於寒暑假期間主動規劃可促進專業能力與教學表現之活動,允宜提供代理教師自主規劃個人進修與教學準備有關活動所需時間。
三、緣上,本市所屬學校及幼兒園未兼行政職務代理教師,自即日起,寒暑假期間除依規定核給慰勞假外,另於暑假核給10日,寒假核給5日公假進行自主進修、備課等事宜。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