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24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一)字第1120968911號
主旨:檢送「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出勤實施要點」第十點勘誤表1份,請查照更正。
說明:「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出勤實施要點」第十點業經本局112年7月21日南市教人(一)1120954407號函修正下達在案。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