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8月16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121061293號
主旨:公教人員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民國112年8月9日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2年8月11日部退一字第112560262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二、旨揭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已刊載於銓敘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銓敘法規/法規動態項下),請自行下載參考。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