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7日臺教學(五)字第1132801790D號函辦理。
二、本準則自113年4月19日修正生效,請各校依規定辦理。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四、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金專員,電話:(02)7736-7936。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