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9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二)字第1070508239號
主旨:檢送教育部107年5月3日核釋「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解釋令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7年5月3日臺教人(一)字第1070053244C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1份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