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19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071175909號
主旨:行政院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刪除說明三、(三)收費單據項中「書明『與正本相符』並」等文字,並自107年10月15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107年10月15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5392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修正「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第四點附表九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