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18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二)字第1071181766號
主旨:檢送「公立中小學校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核定本)1份,並自107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7年10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070117939號函辦理。
二、有關代理教師之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請依「中小學代理教師待遇支給基準」第1點比照專任教師之規定辦理。
三、檢附教育部及行政院原函(含附件)影本各1份。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