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11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一)字第1080685006號
主旨:有關學校教師奉准部分辦公時間進修,於休學期間得否申請公假與指導教授討論論文疑義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6月1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80061910號函轉教育部108年5月30日臺教人(三)字第1080048757號書函辦理。
二、本案教師申請部分辦公時間進修博士學位,嗣後辦理休學,已暫時中止進修,與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規定不相符,學校尚不得依該辦法規定同意公假前往進修,僅得以事、休假方式辦理,或利用公餘時間處理。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