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24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一)字第1090257180號
主旨:「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7條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5條、第6條、第24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9年2月20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06765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旨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二、檢附旨揭修正條文及教育部原函影本各1份。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