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府人力字第1090571167號
主旨:銓敘部函以,為適度保障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相關權益,各機關公務人員因育嬰留職停薪而自願調整較低職務者,於回職復薪回復原職務或與原職務同一陞遷序列之職務時,得免經甄審,且不受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第8款規定之限制,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9年5月7日部銓一字第109493085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