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7月6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1090794488號
主旨:轉知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2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65514E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原函、發布令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各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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