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1月26日
發文字號:府法制字第1091441544號
主旨:訂定「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相互裁罰事件處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為發揮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間之行政效能,落實行政監督及行政協助並節省公帑,避免相互裁罰事件影響本府行政團隊間合作,造成行政資源不必要之浪費,特訂定旨揭處理要點。
二、檢附旨揭處理要點(含總說明及逐條說明)1份。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