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00331260號
主旨: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所稱「法令」規範內容疑義,詳如附銓敘部令釋,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3月9日部法一字第11053313212號函辦理,並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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