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26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一)字第1100390571號
主旨:修正「臺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第三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臺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設置要點」(含第三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條文規定)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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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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