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18日
發文字號:府人給字第1100625225號
主旨:本府各機關及學校人員於109年3月19日(含)以後非因公出國者,防疫隔離假期間之例假日不予扣薪,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5月14日總處給字第110400040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