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一)字第1100841649號
主旨:配合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修正規定已放寬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彈性,並自110年7月1日施行,爰勞動部相關函釋自同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7月9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00084355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來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