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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侯淑芬 - 法令規章 | 2021-07-23 | 點閱數: 281

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15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00851797號

主旨:銓敘部函以,公務人員於COVID-19防疫期間,因疫情嚴峻致無法於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所定期限內請畢婚假者,得經機關同意,於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相關規定詳如附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7月12日部法二字第1105366601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