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特(二)字第1101230358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釋示學校公立中小學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表之特殊教育職務加給月支數額條件疑義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00117368號函辦理。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