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3月15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10139851號
主旨:訂定「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為保障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執行職務之安全,建構健康友善、免受霸凌侵犯之職場環境,特訂定本注意事項。各機關得依實際需要,於不牴觸本注意事項之範圍內,另定相關規定補充之。
二、檢送「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含總說明及逐點說明)1份。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