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一)字第1110785036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3條、第18條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5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D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影本1份。
進階搜尋
link to https://sites.google.com/apps.tn.edu.tw/freshmen \ title=安平國小招生專頁 安平國小招生專頁
link to https://dengue.tn.edu.tw/Index.html \ 教育局登革熱防治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