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1月29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社字第1111512147號
主旨:有關「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師鐸獎評選要點」第三點、第四點修正案,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師鐸獎評選要點」第三點、第四點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各1份。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