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12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1111598543號
主旨:有關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非屬留職停薪事由之其他工作,詳如銓敘部令釋;檢送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12月8日部法一字第11155155782號函辦理。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