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24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1120368265號
主旨: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旨揭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註:市內介聘積分核給基準,請參附件1-第12頁附表一 及附件2-第26頁。
本校一律使用國產豬、牛肉食材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